工商总局和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签署合作协议

热度4466票  浏览364次 时间:2010年7月20日 10:16

国家工商总局和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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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20090924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l)NJJ3t/a;v0V

921,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签署了合作协议。蒙古国国会议员甘柯胡亚格先生和丹德弗先生出席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eq:o)_Ix#C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主席满德海·达西道尔吉分别代表本部门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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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是蒙古国负责执行竞争与消费者保护政策和法律的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约束、限制和防止对竞争有害的活动,确定商业实体的独占或自然垄断地位,制定促进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的方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L lo-j4La

按照协议,双方合作内容包括:在各自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交流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共同举办相关内容的研讨会,交流近期执法活动和执法重点,讨论双方关注的法律变化和法律适用问题,就国际竞争和消费者保护领域的重大和热点问题交换意见;探讨开展人员互访交流和培训的可能性;探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开展边境执法合作的可能性。协议还明确了磋商、限制、保密、争议解决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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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国期间,钟攸平先后与蒙古国国会议员甘柯胡亚格先生和丹德弗先生以及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主席满德海·达西道尔先生进行了会谈。钟攸平在向蒙方介绍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建设成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年来的工作等情况后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中蒙两国建交60周年之际,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签署合作协议具有重要意义。协议的签署,使两国两部门的合作走上机制化、制度化轨道。双方通过不断探索交流合作的途径和内容,为中蒙两国企业和人民营造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钟攸平强调,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加强国际合作尤为重要。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分工与协作越来越重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只有加强合作,同舟共济,才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rTMGy.uY:n7t-]o,j

蒙古国国会议员甘柯胡亚格先生和丹德弗先生对钟攸平一行访问蒙古表示热烈的欢迎。他们表示,蒙中两国是友好邻邦,近年来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发展,为政府间的合作提供了契机。蒙古国政府部门希望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密切合作,将为蒙中两国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共同推动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MV l8r!|B:[

当天下午,代表团一行还与蒙古国公平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主席满德海·达西道尔先生及该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双方详细介绍了各自部门的职能,并就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打击非法集资、个体商贩的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还就在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项目进行了初步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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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竞争执法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人参加了签署仪式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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