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诉特伦顿陶瓷公司案
美国诉特伦顿陶瓷公司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反垄断典型案例及中国反垄断执法调查》
美国政府向纽约南部地区法院提出指控,称有23家生产卫浴陶瓷产品的企业和20名个人有联合固定和维持卫浴陶瓷产品销售价格的行为。被告均是陶瓷贸易协会的会员,其生产的卫生陶瓷产品占美国市场的82%。地区法院在审理中向陪审团作出的指示是,如果陪审团发现“被质疑的合同或者联合,无须考虑其固定的价格是否合理,或者联合出于良好的目的,是否事实上造成了价格的上涨或下降,即可以(向法庭)交回有罪的认定,因为此类协议是不合理的限制”。基于陪审团对被告违法行为的肯定回答,地区法院认定美国政府对被告违反《谢尔曼法》的指控成立。被告提起上诉并辩称,受诉行为是否合法应当审查该行为的合理性。本案中被告所制定的价格合理,且没有对公众造成损害,因此是合法的。上诉法院认为陪审团没有获得地区法院的正确法律指导,推翻了原判。美国政府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坚持认为原地方法院对陪审团的指令正确,要求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美国最高法院支持地区的观点,从而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