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决定权概述
侵害决定权概述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德国反不正当法研究》
一、侵害决定权概述
目前,中国法律对侵害决定权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条第1项规定,行为人实施商业行为,该商业行为以运用压力、蔑视人的尊严的方式或通过其他不客观合理的影响,足以损害消费者或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决定自由的,构成不正当商业行为,这是对侵害决定权的一个诠释。
二、侵害决定权特征
(一)是商业行为
通过不客观合理的影响侵害者或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决定自由的行为,首先是与促进商品、服务的销售、获取,或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存在客观联系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