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盈利公司诉南海盐步渝海公司侵犯产品认证号码标志案
台山盈利电器公司诉南海盐步渝海电子公司侵犯产品认证号码和标志纠纷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站 来源:《掩卷而思》欧修平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台山盈利电器有限公司(外文名TAISU CITY IN-LI ELECTRIC Co.LTD,下称盈利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海市盐步渝海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渝海公司)。
盈利公司是一家台资独资企业,其外文名为TAISU CITY IN-LI ELECTRIC Co.LTD,成立于1997年10月23日。1999年11月13日、1999年12月21日,In-Li Industries Co.Ltd.(盈利实业有限公司)的绝缘变压器和英式插头符合英国标准条款BSEN61558-2-6,分别取得编号为12165、12294的检验证书。盈利公司在其生产的变压器上使用Y标志。
渝海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4日,其经营范围主要是生产、加工、销售小型变压器及其配件。2000年8月31日,渝海公司的变压器符合EN61558-2-6标准,并取得英国电工认证委员会颁发L7605号认证证书,授权渝海公司在其变压器上使用认证标志。渝海公司在其生产的变压器上使用了Y标志及EN61558-2-6标记。
2002年7月11日,盈利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渝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采取合理措施消除对盈利公司的负面影响。2. 判决盈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3. 盈利公司承担案件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