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企业员工跳槽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预案

热度5744票  浏览789次 时间:2013年11月19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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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网         来源:冯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x*N*a9|6?T{&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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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跳槽与商业秘密保护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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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企业员工的跳槽远大于社会其他行业的平均跳槽率。从软件产品的商业秘密的保护角度看,软件行业的技术骨干本身就是知识载体,软件开发的工作量和难度很大。但是,软件拷贝却很容易,这个特点增加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成本和难度。80%员工的流动都可能发生知识产权的侵权或者软件技术秘密的流失问题,此类案件已占到知识产权案件类的20%。软件企业技术人员的跳槽行为,已经成为软件企业技术秘密流失和被侵权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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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产品的商业秘密已经成为软件企业在商业竞争中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甚至成为软件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许多软件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很快就掌握了公司的几乎所有商业秘密。如何防止跳槽者带走商业秘密,有效地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这已经成为许多软件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对于大部分中小软件企业而言,由于对软件业内人不愿撕破脸的顾忌,维权成本较高,维权效果不不尽人意。软件企业如何保护自己软件知识产权?如何预防员工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都是令软件企业老板头疼和无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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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常见的侵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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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软件开发技术骨干离开软件企业重新“自立门户”,设立的新公司与原公司开发、经营相同的软件产品,多为侵犯原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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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软件开发技术骨干在离开原公司后,另谋高就加入同行业公司,将原公司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客户数据库等商业秘密资料带给同行业公司所用,侵犯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p ~K D+i&yq)~e

    三、律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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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思路是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软件企业在人力资源和软件开发的管理中可以考虑选择的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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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限制接触和使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E2{-r2]py

    软件企业对员工接触和使用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限制(包括技术监控手段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U'eu;P y%PX.g1k2k
 
(二)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E{R%gQ {3vS&J2`D

    化整为零,增加环节。根据软件性质,将软件开发细分为多个程序(子程序),将一个人做的工作分解为多个人完成。由最可靠的人员掌握全部技术秘密,其他人员仅仅掌握其中一部分技术秘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u;z;_ I jq6E&X^M

  (三)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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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企业要与负责软件技术开发人员包括可能接触到软件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一份内容明确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避止协议。明确约定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违约责任,配合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的条款,同时,企业还应当与业务往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c rre_ s

  (四)制定综合软件保护方案,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9@"B`2ZhLp%oH`

   制定综合软件保护方案,对核心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注重知识产权的规划、积累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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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放保密费用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c6G2dc-k0Y'H{f.Q-Y(t u

    适当考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支付保密费用,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c]Dzbq8?k5c!Q

  (六)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xs$Y { {8K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给予与员工劳动价值相当的待遇和报酬,提高扩大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数额和标准,尽可能留住优秀的软件技术人才,避免和减少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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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立商业秘密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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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商业秘密登记制度,一是从制度上提供保障;二是万一发生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时的举证需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g/VCMh!d
 
(八)发生侵权后及时采取维权措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S!t)tOh8L

    要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侵权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可先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签发临时禁令,责令侵权企业停止生产销售,避免造成损失的扩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T:{ W)X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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