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切入点
应将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切入点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时建中(2008年08月28日)
《反垄断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一条包括了三个重要的关键词,即“公平竞争”、“效率”、“消费者利益”,集中反映了这部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应成为认识和判断这部法律实施效果的三个重要标尺。这意味着《反垄断法》同时是一部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一部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法律,一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在《反垄断法》制定之前,尽管也有少量反垄断法律规范,但还不足以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反垄断法律意识。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最终都要通过竞争机制显现出来,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经济将活力不再、优势不再,消费者的利益也必将受到损害。因此,在《反垄断法》施行初期,有必要将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提升实施效果的切入点,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广大民众关注、学习和运用《反垄断法》的积极性,还可形成有利于实施《反垄断法》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氛围。
《反垄断法》的实施,需要以准确把握法的内容为前提。一旦《反垄断法》被误读甚至曲解,在实施过程中必将遭遇更多观念上的挑战和利益集团的阻遏。如果错误地把《反垄断法》与发展规模经济、央企重组、对外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相对立,错误地把达到审查标准的企业并购等同于违法,把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等同于禁止,就难以形成正确的反垄断法律意识,难以培育优质的竞争文化,难以营造实施《反垄断法》所必需的社会文化。在我们这样一个缺少反垄断传统的国度,宣传普及《反垄断法》的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