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江苏某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对啤酒销售地区封锁案
1996年江苏某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
对啤酒销售地区封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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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江苏某县啤酒厂向县政府报告,由于今年来外地啤酒大量涌入,本县的啤酒销售困难,利润年年下跌,如果再这样下去必然造成啤酒厂赢利指标的落空,影响全县的财政收入。作为全县的利税大户,现在遇到难关,请县政府一定要想法予以帮助。县长办公会后,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的名义向全县的批发、零售商业企业及其他经营户发文件规定,从
1996年10月,外地啤酒厂向市工商局反映了上述情况,市工商局经过调查,认定某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市工商局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作出了处理决定,责令某县政府予以改正,并给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