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国江苏某县供电局限定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度表案
1999年中国江苏某县供电局限定用户购买其
提供的电度表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网 来源: http://tfs.mofcom.gov.cn
1999年10月至2000年8月,该供电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农网进行改造,实行一户一表,要求用户一律更换DD862型机械电度表或者DD36、DDS266型电子电度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供电局下属的供电局施工人员在未向用户宣传、告知什么型号的电度表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什么型号的电度表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是可以使用的情况下,便声称为得到质量保证而要求用户统一购买并使用由该供电局批量购进的电度表。而对用户自行在市场上已购买的,符合国家质量规定的电度表则拒绝为其更换;对不愿购买其统一购置的电度表的用户,则采取中断供电的强制手段迫使就范。
某市工商局经调查认定该供电局在实施农网改造,实行一户一表的过程中,滥用其公用企业自身优势地位强制用户与自己交易,购买其提供的电度表,否则中断供电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2002年8月,对该供电局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