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吉林某市政府部门指定垄断经营案

热度4072票  浏览165次 时间:2010年7月27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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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月,吉林省工商局接某市10位人大代表的举报,反映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信息网管项目建设实行垄断经营。省工商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查明:2003121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该市信息基础管网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今后该市各信息网络运营企业需要建设的信息基础管网项目,须经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和综合协调后,统一由市信息公用管网开发有限公司报市规划局审批;各开发区信息基础管网项目也照此办理;所有项目由市信息公用管网开发有限公司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委和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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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21,吉林省工商局向参与联合发文的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局发出了“关于建议修改《关于该市信息基础管网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函”, 上述通知属于滥用政府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关于禁止行政性垄断的规定。建议对有关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修改,市政府对省工商局的行政建议书非常重视,明确了整改的态度,并于531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文件,明令废止了五部门的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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