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联合涨价案
方便面联合涨价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网 来源:《<反垄断法>下的企业并购实务》
2007年7月下旬以来,我国市场上方便面涨价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以下简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国家发改委随即立案调查,并约见有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
经查明,2006年年底至2007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10多家知名企业全鄙参与此次统一调价,其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与此同时,l元钱以下低端面的价格调整,将由各企业为主,按地区分头推进,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提价策略。
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对于这次涨价事件,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七奈“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基于以上认定,国家发改委作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对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串通涨价行为,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调查,并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案件评述
本次涨价的直接原因是方便面原料成本上升。据报道,自2006年以来,方便面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其中,占据方便面成本18%的棕榈油,从2006年均价4200元/吨,已猛增到8000元/吨,仅此一项,方便面成本即增高11.12%。而占方便面成本三成的面粉价格也由2006年的均价2.04元/公斤,上涨到2.16元/公斤,由此影响到方便面成本增高1.72%。此外,辣椒、马铃薯淀粉等主要原材料也都在上涨。由此可见,方便面因原料价格的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在13%以上,有的企业原料成本则上扬20%。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因成本增长而实行涨价策略,是企业的理性选择。因此,在这场运动中,占据国内六成市场的中低价方便面都开始整体涨价,最高提价幅度达到40%,平均也在20%左右。如此涨价,是否像大多方便面企业声称的那样,不涨价就会亏本经营。对此,也有不同意见者。白家粉丝宣传部主任胡远强指出,虽然方便粉丝和方便面产品有所不同,但是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一致。“方便面总成本上升不到10%。但是,方便面企业曾于今年春节前后暗中‘瘦身’,其变相涨价涨幅就高达10%。此次涨幅平均达到20%。前后加在一起今年方便面涨价达到30%。”
方便面协会宣布的“企业几乎是亏本经营”也是站不住脚的。康师傅所属的康师傅控股公司是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因此财务状况相对透明,其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康师傅的方便面营业额同比增长29.44%至3.51亿美元.占公司整体营业额的52.07%,营业利润为2460.5万美元,上升30.83%。这样的业绩,显然不是亏本经营。
方便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在方便面生产成本普遍上升的情况下,企业适当提高方便面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企业调整价格的行为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涨价,但不可以联合涨价.尤其不能由行业组织牵头实施价格联盟。在市场上,可能会出现企业相继调整价格的行为,如果这种调整没有事先共谋,也即没有一致的意思表示,一致行动只是巧合,那么法律不应对此进行干涉。相反,企业之间通过协商,以契约或其他协同方式达成价格联盟,则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